时间:2023.02.07作者:开明弘毅浏览量:704
教育部近日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相关建议时提到,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譬如,11月2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34号建议的答复》,在答复“关于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热,加快建设更多优质公办学校的建议”时提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工作,2019年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配套出台了关于激发办学活力、加强教研工作、强化实验教学、推进线上教育资源建设等系列文件,大力发展‘教育+互联网’,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订《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和群体教育差距,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同在11月2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539号建议的答复》,在答复“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提升学位数量及提升师资的建议”时也提到了相关内容:“目前,教育部正在研制《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督促指导各地制订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另外,11月2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36号建议的答复》,在答复“关于改善炒作学区房,保障教育资源共享的建议”时同样明确提到,“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定《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完善政策保障措施,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同时,持续巩固招生入学政策、制度、成果,依法依规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