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05作者:111浏览量:755
严格实行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根据评审范围及条件,福建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师德师风为中小学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严格实行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正高级教师评聘人数控制在百名以内
按照评审办法,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聘人数控制在100名以内,推荐参加评审正高级教师人数控制在120名。
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人选中,担任普通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0%。
福建省全省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聘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评聘人数控制在2000名以内。
根据推荐评审程序,各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坚持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加强基本能力素质考核。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从2020年起,省里不再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各地在开展中级职称业务考核(片段教学)增加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测试环节,对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且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教师,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免除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确保平稳过渡。